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精神,结合学校第一轮征求意见和教学调研时各学院反馈的“增加分层分类原则、扩大学院考核自主权、减少表格数量、简化考核程序”等意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温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12年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稿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请各系部教师仔细阅读,组织讨论,各系主任将意见汇总并于11月22日前反馈至董娜处。
(20131118)温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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