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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研究生课程考核说明(转发)
日期:2016-06-16   编辑:       阅读:[ ]次
一、课程考核有关事宜:
考核要求
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环节,均需按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除实验课、教学实践、工程实践、社会实践、文献阅读等的考核方式为考查,其他课程的考核方式为考试(具体以教学大纲为准)
计分办法
考查科目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记分制评定成绩,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试课程成绩要求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学分,考查课程通过者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各科平均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可申请学位。英语成绩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试方式
考试可以采用笔试、口试、笔试加口试进行,也可采用课程论文或与专题学术报告相结合的方式,重在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可以是开卷,也可以是闭卷考试,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本课程教学大纲确定。学位课程建议最好能集中进行考试。特殊情况需改变考试方式的课程,请报研究生部核准。
命题要求
所有考试课程,按要求准备A、B两套份量、难度相当的试卷(包括标准答案),并使用研究生期末考试试卷模板电脑出卷。由多位教师参与教学的课程应统一出卷,所有试卷的审核、印刷、封装、收发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负责(试卷袋可到研究生部培养科领取)。其中公共课试卷封装好后于20167月7日交研究生部培养科。
试卷成绩
考试结束后三天内,请将登分后的成绩、分析表上交所在学院,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课程成绩整理后,报送至研究生部1份(纸质版);批改后的考生试卷由各学院负责收齐,公共课试卷存放研究生部,其他专业课试卷留存学生所在学院
补修课程的成绩,同时上报。
研究生期末成绩需同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请任课教师在系统关闭前(2016年7月8日)录入成绩。
二、考试时间:第 18周(2016年7月2日-7月7日)
三、期末考试所需表格请在研究生部网页http://yjsb.wzu.edu.cn/下载中心下载
研究生部 201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