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依照《温州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2016年修订)》(行政〔2016〕158号) 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培养学院应提前通知相关导师和研究生,统一安排开题报告的时间、地点,邀请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评议组(一般不少于三人,副高以上职称,组长应具教授职称),填好《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提前一周报研究生部审批,以便安排检查。
2、开题报告要公开进行。提前张贴海报,公布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题目、时间、地点、报告人等。开题报告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及时上网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开题报告申请”与“学历生开题报告审核”。
4、开题工作结束后一周内交《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从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5、本通知针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另行通知。本届研究生开题工作完成时间为本学期末或下学期初,应在中期考核之前完成。
研究生部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