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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硕士研究生毕业审查、论文双盲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0-24   编辑: 李莹   阅读:[ ]次

2019年秋季拟毕业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为确保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现就2019年秋季毕业研究生毕业审查、论文双盲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查工作

请各培养学院仔细审查每位拟毕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各个环节的完成情况,具体由培养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研究生院培养科复核。

二、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

研究生通常应该在学校送审截止日之前1-3月向导师提交完整版学位论文初稿,并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的反复调整、修改和润色,指导老师务必从严把握学位论文质量,确保学位论文的选题具有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明确,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表达规范。

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均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阅。论文提交盲审前导师应对研究生的论文进行最后审定,撰写评语,并做出是否送审的决定。对未能达到学位水平要求的论文,按规定做延期处理。论文送审前须经过学位论文不端检测系统的检测,对文字重复率较高及存在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不予以送审。

毕业研究生根据专家评阅意见和导师建议对毕业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确认论文修改完成后,方可准许答辩。具体答辩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包括答辩日期的安排、外校专家的聘请等。答辩的相关程序依照《温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位授予工作

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尽快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然后把本学院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提交研究生院(附件2,包括纸质和电子稿)。最后按学校统一安排,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四、时间安排

盲审论文提交时间:2019.11.15

论文评阅阶段: 2019.11.20--2019.12.13

论文答辩阶段: 2019.12.16--2019.12.25

校学位评定会议: 2019.12.26-2019.12.30(暂定)

五、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1.答辩前一周,拟毕业研究生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书》和《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填写后统一交培养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秘书审查后,再交研究生部培养科复核。

2.培养学院须提前一周,将答辩具体事宜(包括时间、地点及需注意事项等)通知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并以《答辩公告》形式上报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

3. 培养学院提前三天,在校园内以海报形式以及通过网站公布答辩信息(包括答辩时间及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姓名、答辩人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姓名等)。

4.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请于答辩前三天,准备好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决议书等答辩用材料。

5. 拟毕业研究生在答辩前一周,向各学位点递交《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以及学位论文若干本(具体印刷份数由各学位点自定)。

六、答辩后上交材料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召开后,请将有关毕业与学位授予材料(清单见附件1)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七、其他

1. 请拟毕业研究生完成“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所有应填信息(包括学历生基本信息、开题、发表论文及答辩等),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及时对所有信息进行审核,否则将无法打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 相关表格材料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其他相关未尽事宜,按照《温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执行,并及时关注研究生部网站有关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 86599795(779795)  666005     邮箱:chy@wzu.edu.cn

附件1:答辩后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2: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