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经研究,决定分别在温州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公开招聘2017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和紧缺学科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待定)
招聘时间 | 具体设点高校名称 |
11月24日(星期四) 上午9:00-11:30 | 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就业服务广场演讲厅C区 |
11月25日(星期五) 上午9:00-11:30 | 浙江师范大学16幢教学楼304教室(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
11月2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恕园2号楼113报告厅(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 |
12月3日(星期六) 上午8:00-11:30 |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 |
备注:报名最后截止时间为12月3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其他高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到附近高校参加招聘报名。
二、参加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苍南中学等29所学校拟提前招聘教师60名(各招聘学校、岗位、专业要求及名额见附件1、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并应于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职高专业课除外)。
(二)资格条件
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或紧缺学科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原则应属苍南户籍或苍南生源(特别说明除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17年应届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一本生源)师范类毕业生(户籍不限);
2.2017年应届相应学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温州户籍);
3.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特殊教育类专业可以是专科毕业生),大学期间个人获得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4.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特殊教育专业可以是专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一定奖项的对象。
①二等奖学金及以上一次;
②大学期间担任班级正、副班长,班级及以上党、团支部正副书记,学校学院学生会正、副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需一学年及以上,目前在职的计算至2016学年下学期期末);
③大学期间个人特长获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一次及以上;
④大学期间获省级团体季军及以上且个人曾获省级三等奖一次及以上(排球、蓝球、足球等不设个人奖项的除外);
5.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大学学习期间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在大学学习期间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联合组织的职高类专业技能大赛个人设区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或全国优秀奖及以上,允许报考职高学段中的相应学科。
说明: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院)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院)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奖学金获得者需提供获奖文件、奖学金获得时间截止为招聘报名时间。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苍南县人才网(http://www.cnrsj.com/)、苍南教育网(http://www.cnjyw.net/)及相关高校网站等发布招聘简章。
2.组织报名
县教育局成立提前招聘工作小组,赴相关高校组织开展报名工作。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有设点高校的对象也可以就到其它设点高校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报名时应提交学校证明材料及《报名登记表》(附件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各项荣誉证书、任职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校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入学录取批次、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
3.资格初审和面谈筛选
提前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现场对报名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和面谈筛选。对于资格初审和面谈筛选通过的对象,正式发放初审通过通知书。
4.组织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试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课考点和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核(占50%)。面试内容含基本素养和专业素养,面试按年段与专业学科分成若干组,每组评委7人,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试课人选。取小数点后2位小数
试课考核(占50%)。主要考察本学科知识的掌握、理解和运用等。试课分学科统一集中组织,同一学科(有注明方向的学科单列),不同学段报名对象所持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相同,则按高年段岗位学科进行试课;同一学科(有注明方向的学科单列),若报名对象所持教师资格证种类不相同,则按报名岗位学段学科进行试课。评委3人,取平均分。试课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试课不合格者,自动淘汰,不予计入考核总分。取小数点后2位小数
试课前1小时向试课者明确试课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课,当场公布试课成绩。试课时间为15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身份证,以备验证。
5.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按报考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同一学科(有注明方向的学科单列),不同学段报名对象所持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相同,按考核总分高低排名依次进行择岗;同一学科(有注明方向的学科单列),若报名对象所持教师资格证种类不相同,按报名学段学科考核总分高低排名依次进行择岗,若同学科低学段符合条件对象择岗后还有岗位空缺的,可由同学科高学段符合条件对象进行选择,但报考高学段考生要先满足高学段岗位需要。考核分数相同的,则试课分数高者优先入围,试课考核分数也相同的,进行加试。聘者根据考核分数高低按报考学科依次选择岗位后,与用人学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非苍南户籍的拟聘用人员还要签订在苍南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承诺书。
6.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相关档案进行查阅,广泛听取意见,撰写考察材料。经体检、考察后,及时公布体检、考察结果。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7.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苍南教育网、苍南人才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档和聘用手续。
8.调档
签订协议人员的个人档案请于2017年7月31日前寄送至苍南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渎浦中学旁,邮编:325800)。
9.办理手续
签订协议人员于2017年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审核通过者,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弄虚作假、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手续。因审核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替补。
五、其它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未满服务期的对象,若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提前招聘工作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7-64758543;招聘工作监督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0577-64762548,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577-6475155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68881517。
5. 本次招聘活动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也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
6.本简章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教育网(www.cnjyj.net)。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