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和《关于教育系统赴高校直接招聘优秀教师工作方案的请示》批复精神,经研究决定赴温州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全额事业编制教师69名。各招聘学校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和温州大学及浙江省生源被高校一段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要求前3个学年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80%)。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要求前3个学年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50%,其中高中政治、高中地理、高中历史、初中社会、信息技术、幼儿园招考岗位放宽到前80%)。
3.大学期间获得二次及以上一等奖学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设立的2022届“精英班”(如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温州大学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温州户籍的2022届全国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温州户籍的体育专业院校(详见附件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限报体育岗位。
7.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就读师范类的2022届研究生(其中信息技术、书法本科专业放宽到非师范类,国外硕士研究生要求在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最新排名100名以内),且硕士研究生、本科所学专业都与报考学科专业对口。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考核可以直接优先签约。
8.温州户籍的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2022届国家公费师范生。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考核可以直接优先签约。
9.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全国“双一流”高校(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或95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上述各项中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专升本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学历,专业对口(见附件5)。
3、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和14所体育专业院校毕业生,要求聘用两年内(即2024年8月底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科生要求在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在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具体程序及方式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2021年10月23日(周六)9:00—12:00,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
(二)发布专场招聘会信息。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温州大学就业信息网上公布招聘信息。
(三)资格初审和面谈、确定考核建议人选。
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与报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面谈。达成意向的报考者须填写纸质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每位考生只能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中如有符合第7、8条的优先签约对象,经沟通、面谈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是否签约。如报考岗位已被优先签约而不再空缺的,该岗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复审。县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考核人选参加考核(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责任自负)。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取消岗位或核减岗位数(符合第7、8条的招聘对象不设开考比例)。
(五)考核。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考核(模拟课堂教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考核成绩如遇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时间5分钟。
考核人选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报到、集中,抽取考核序号,备课后依次进行考核,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
请参加考核对象于2021年10月24日(周日)下午12点30分前(迟到15分钟取消考核资格)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永嘉县实验中学报告厅报到。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不再递补。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
入围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将个人档案寄送永嘉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邮编:325100)。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引进奖励政策
(一)享受对象
报考高中政治、高中地理、初中社会急需紧缺岗位聘用对象,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双一流”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专业对口本科(学士)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国外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的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
3.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且大学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4.全日制普通高校职高专业本科毕业生,且大学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全国职业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5.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国家免费师范生。
(二)享受政策
1.给予10万元的个人专项奖励,分5年等额发放。
2.全职在本县工作且在永嘉首购商品住房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新引进人才可在我县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随迁。
4.新引进人才配偶需要在我县安排就业的,可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统筹解决。
5.新引进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可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校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在永嘉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网址:http://www.yj.gov.cn/col/col1229265592/index.html),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更新)规定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条件审查认定。
(四)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间毕业,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视同2022届毕业生。
(五)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温州市和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六)回避。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招聘工作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及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如发现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公开招聘违纪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咨询。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联系电话:县教育局教育人事科0577-67222872、0577-6722206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57756558。
(十)特别说明,报名时间如遇专场招聘会的时间改变,也将改变。
本公告由永嘉县教育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永嘉县赴温州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计划表
2.永嘉县赴温州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3.永嘉县赴温州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的材料清单
4.体育专业院校名单
5.永嘉县赴温州大学招聘教师专业与报考学科对照表
6.永嘉县赴温州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7.永嘉县赴温州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17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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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赴温州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计划表 |
岗位代码 |
招考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学校 |
学历及专业 |
其它要求 |
2101 |
小学语文(一) |
2 |
永嘉县瓯北第一小学、永嘉县上塘城西小学各1名 |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
1、符合文件招聘对象范围。 2、根据报考岗位人数,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拟聘用学校。 |
2102 |
小学数学 |
1 |
永嘉县上塘城西小学1名 |
2103 |
小学书法 |
1 |
永嘉县瓯北第二小学1名 |
2104 |
初中语文 |
3 |
永嘉县上塘城关中学、永嘉县瓯北第一中学、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各1名 |
2105 |
初中音乐 |
1 |
永嘉县上塘城关中学1名 |
2106 |
初中体育 |
1 |
永嘉县上塘城关中学1名 |
2107 |
初中社会(一) |
5 |
永嘉县上塘城关中学、永嘉县上塘城西中学、永嘉县瓯北第一中学、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永嘉县瓯北第五中学各1名 |
2108 |
高中语文(一) |
3 |
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2名、永嘉县职业教育中心1名 |
2109 |
高中数学(一) |
5 |
永嘉县永临中学1名、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2名、永嘉县职业教育中心2名 |
2110 |
高中英语 |
1 |
永嘉县职业教育中心1名 |
2111 |
高中政治(一) |
6 |
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1名、永嘉县职业中学1名、永嘉县职业教育中心4名 |
2112 |
高中历史(一) |
3 |
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1名、永嘉县职业教育中心2名 |
2113 |
高中生物 |
1 |
永嘉县碧莲中学1名 |
2114 |
高中物理(通用技术) |
3 |
永嘉县碧莲中学1名、永嘉第二高级中学2名 |
2115 |
高中体育 |
1 |
永嘉县职业教育中心1名 |
2116 |
高中信息技术(一) |
7 |
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2名、永嘉县职业中学1名、永嘉县职业教育中心4名 |
2117 |
高中音乐 |
1 |
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1名 |
2118 |
高中音乐(声乐) |
1 |
永嘉县职业中学1名 |
2119 |
幼儿园 |
4 |
永嘉县机关幼儿园、永嘉县机关第二幼儿园、永嘉县南城街道中心幼儿园、永嘉县瓯北中心幼儿园各1名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
1、符合文件招聘对象范围。 2、根据报考岗位人数,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拟聘用学校。 |
2120 |
小学语文(二) |
1 |
永嘉县瓯北第一小学1名 |
2121 |
初中社会(二) |
4 |
永嘉县济时中学、永嘉县乌牛第一中学、永嘉县碧莲镇中学、永嘉县巽宅镇中学各1名 |
2122 |
高中语文(二) |
1 |
永嘉县碧莲中学1名 |
2123 |
高中数学(二) |
1 |
永嘉县碧莲中学1名 |
2124 |
高中政治(二) |
3 |
永嘉县永临中学、永嘉县碧莲中学、永嘉第二高级中学各1名 |
2125 |
高中历史(二) |
3 |
永嘉县碧莲中学1名、永嘉第二高级中学2名 |
2126 |
高中地理 |
5 |
永嘉县永临中学1名、永嘉县碧莲中学3名、永嘉第二高级中学1名 |
2127 |
高中信息技术(二) |
1 |
永嘉县碧莲中学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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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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