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实施办法》,现就第九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2020年在学生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包括专任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行政管理、教辅及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等)
二、奖项设置及金额
序号 |
奖项类型 |
人数 |
条 件 |
金额(单位:元) |
1 |
育人典范奖 |
10人 |
工作满2年及以上 |
5000 |
2 |
育人典范提名奖 |
5人 |
工作满2年及以上 |
2000 |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推荐阶段。根据评选条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在5月20日(周四)11:4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1-3),发送至邮箱353864203@qq.com(备注“姓名+育人典范奖”),学院将择优推荐报送至学工部。
2.联评阶段。学工部牵头召开联评会议,确定“育人典范奖”初步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审定阶段。初步评定的“育人典范奖”获奖名单报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20年度,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奖。
2.曾获得“育人典范奖”的人员(参照附件4),不再参评。
五、联系方式
江老师(南校行政楼416),咨询电话:86596031(660178)
学工部(学生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