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团浙江省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2年2月18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温州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必须在浙江省的行政区域内实施。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 人。鼓励跨专业联合申报。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获得资助的团队项目在一年内必须完成以下七项任务中的二项:①参加一项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奖;②申请获得若干项专利;③完成一项横向科研项目;④研制一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自主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⑤构思一个探索性研究项目,并通过基金专家组答辩;⑥设计制作出一套实用仪器(软件程序也可)获取应用证明或取得技术突破,获取相关单位的认证;⑦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若干篇,并在文中标明浙江省大学生科研创新团队资助项目。
三、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以大二、大三为主,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能申报。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以大二、大三、研一、研二为主,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能申报。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以研一、研二为主,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能申报。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四、申报注意事项:
由于现在校通知定稿还未下达,寒假期间开展的是预备申报,由于最终稿的申报表格还未确定,所以填写申报表格时可以参照往年的申报表格,在开学初再填写省里下发的2012年表格。具体申报事项等待校团委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申报的通知.doc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doc
附件2:201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201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