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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关于选派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的通知
日期:2018-04-10   编辑: 办公室   阅读:[ ]次

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大对市551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建设和造就一支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根据温州市人社局《关于选派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43号)通知精神,现就2018年度选派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培训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2018年度计划全市选派30名左右。

二、选派条件

选派人员应是我省“151人才工程”和市“551人才工程”在培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

1.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是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目前从事的专业工作确有必要进行进修或培训的。

2.熟练掌握拟进修国家的语言,已参加全国BFT考试并获得高级合格证书的培养人员,优先选派出国进修。

3.从事我省“10+10”重点传统制造业的培养人员优先选派。

三、选派程序

已申报我校年度进修计划人员优先推荐,其他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报学校推荐,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批准。

四、进修渠道

申请进修人员的进修单位原则上由进修人员和所在单位联系落实,接收进修、培训单位必须是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

五、进修期限

进修期限为3个月或6个月,获得批准的进修人员必须在2019年2月底前开始进修,如此期限前确有实际困难无法完成进修的,要提前书面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可延迟进修。

六、经费资助

获准进修的培养人员,其进修费用(包括差旅费、生活津贴、学术活动补贴费等),按照“政府示范、单位资助、个人分担”的培养经费开支机制,由市人才专项经费将给予资助。

七、材料报送

申请人如实填写《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申请表》,书面材料打印(A4双面,一式2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主要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证明以及近5年主要科研业绩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同一单位有2人或以上报名的,请做好排序工作。全部材料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3:00前上报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7B室,联系人:蒋老师770892,孙老师771585,邮箱:rscszk@wzu.edu.cn(注明姓名与551出国项目)

附件1: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申请表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