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干部(教师)校内挂职(跟岗)锻炼申报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2018〕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干部教师的培养力度,按照有利于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有利于干部教师的成长、有利于激发教师干事创业热情的总体要求,决定开展校内干部(教师)挂职(跟岗)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跟岗)对象与形式
1.挂职锻炼对象一般为45岁以下的副处级和正科级干部,形式为担任学校职能部门(学院)相应职级职务;
2.跟岗锻炼对象一般为学院40岁以下的骨干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形式为跟岗学院的院长或学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锻炼。
二、挂职(跟岗)人员管理
1. 挂职(跟岗)锻炼时间一般为半年左右;
2. 挂职(跟岗)人员采取柔性管理,原来身份不变。挂职期间待遇不变;在学院内跟岗锻炼给予 工作量补贴;教师在本学院外跟岗锻炼,其业绩津贴由人事处按学校党委〔2016〕59号文件执行。
注:(二)挂职干部的待遇
1.学校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选派前属于管理岗位的,在挂职锻炼期间国发工资和绩效工资等待遇均保持不变;属于专业技术岗位的,在挂职锻炼期间国发工资和校内基础津贴保持不变,业绩津贴由人事处按该教师选派前三年教学工作量的平均值发放,到校不足三年的按所在学院当年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平均值发放。
三、挂职(跟岗)申报程序
1.组织推荐;
2.个人自荐;
申报人填写《2018年温州大学干部(教师)校内挂职(跟岗)锻炼报名表》(见附件)于5月14日前递交到陈孟森处。
附件:
附件:2018年温州大学干部(教师)校内挂职(跟岗)锻炼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