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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3-02-22   编辑:    阅读:[ ]次

各班级,各同学

为了表彰我校德智体美劳方面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根据《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决定在2023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必须每学年均获一等或二等奖学金(包含新生奖学金);

2、必须获得过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如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3、同等条件下,在政治上、学术上、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三、评选名额及金额

全校范围内共评选2名,由学校研究生工作部联评后推荐,各奖励5000元。

四、评选安排

1、学院将对符合评选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学生进行择优初评,推选1人参与学校联评。请有意向申请的学生在3月1日(周三)12点前,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顺序进行整理)一同以压缩包的形式(压缩包命名:班级+姓名+申报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发送至学院学工办赵老师邮箱353864203@qq.com,逾期将不予申报。

2、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联评,产生2名推荐人人选,并公示;

3、学校发文、表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0577-86689082 南校生环楼10B222办公室


新葡萄8883官网AMG学工办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