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以及《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温大行政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开学初助学解困及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认定、学院认定,拟动态调整5名学生资助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请班级以及个人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学工办赵老师联系。
公示期: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5日
联系人:赵老师(QQ:353864203,0577-86689082) 南校生环楼10B222办公室
新葡萄8883官网AMG学工办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