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浙江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园励志之星”“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勤工助学和助教助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勤工助学之星”:各学院参加勤工助学的本专科在校生;
(二)“三助岗位之星”:各培养学院参加助教助管工作的研究生在校生。
二、推荐数量
(一)“勤工助学之星”:各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学校最终推荐不超过3名参加省里复评;
(二)“三助岗位之星”:各培养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学校最终推荐不超过3名参加省里复评。
三、基本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或“三助”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五)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一)“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主要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
1.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文中配图需另外命名“温州大学+姓名+图片标题”并提供原图。
2.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3.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4.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勤工助学之星”申报者需另附《附件1:温州大学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汇总表(本专科生)》;“三助岗位之星”申报者需另附《附件2:温州大学2023年“三助岗位之星”汇总表(研究生)》。
五、活动实施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2023年4月6日(周四)16:00前将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学院学工办赵老师邮箱353864203@qq.com(需报送:WORD文字材料+配图原图(以“温州大学+姓名+图片标题”命名)+电子版附件1或2表格),学院初评后将推荐至学校复评。学校复评后,将确定最终推荐人并报送省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人:赵老师(QQ:353864203,0577-86689082) 南校生环楼10B22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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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