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台湾佛光大学为促进两校间学术及文化交流,于2013年12月签订了两校合作协议书。今年我校将选派3名交换生赴台湾佛光大学研修,为期一学期。交流期间双方互免学费,互认学分。现将该项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期限:
2014年9月-2015年1月。
二、选派范围:
相关专业本科2011、2012级在读学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1:“交换生申请说明”)。
三、选派人数:
3名。
四、费用:
赴台手续费、往返旅费以及在台湾学习期间的食宿、教材、保险、医疗等费用由学生个人负担(费用请参考附件1:“交换生申请说明”)。
五、交换生的学籍管理:
1.交换生赴佛光大学学习期间保留温州大学学籍,按学校规定缴纳学年学费。2.学校认可学生在佛光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交换生在佛光大学研修课程应经过选派学院和教务处的同意。返校后,我校相应学院根据学生在对方修读课程所取得的学分换算成我校相应的课程学分。
六、申请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2.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较好或熟识繁体字者优先考虑;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助精神,善与人沟通;
4.交换期满后返回母校继续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负担相关费用。
七、申请办法:
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择优录取。
八、申请材料:
1.填写“温州大学与台湾佛光大学学生交流项目报名表”(附件2);
2.大学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审核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5.个人所获证书、荣誉称号等复印件。
九、校内选拔程序:
学生向外事处提交申请材料;
3月25日 报名截止;
4月2 日 面试并确定推荐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月3 日 公示选拔结果;
4月7日 学生准备佛光大学所需材料;
4月15日 外事处向佛光大学发送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
5月— 佛光大学审核、批准,并通知我校最终入选名单;
学生开始办理赴台通行证、离校手续;
9月初 派出。
十、联系人:李老师
南校区行政楼601B
Tel:86596063
外事处(港澳台侨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我校与台湾佛光大学为促进两校间学术及文化交流,于2013年12月签订了两校合作协议书。今年我校将选派3名交换生赴台湾佛光大学研修,为期一学期。交流期间双方互免学费,互认学分。现将该项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期限:
2014年9月-2015年1月。
二、选派范围:
相关专业本科2011、2012级在读学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1:“交换生申请说明”)。
三、选派人数:
3名。
四、费用:
赴台手续费、往返旅费以及在台湾学习期间的食宿、教材、保险、医疗等费用由学生个人负担(费用请参考附件1:“交换生申请说明”)。
五、交换生的学籍管理:
1.交换生赴佛光大学学习期间保留温州大学学籍,按学校规定缴纳学年学费。2.学校认可学生在佛光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交换生在佛光大学研修课程应经过选派学院和教务处的同意。返校后,我校相应学院根据学生在对方修读课程所取得的学分换算成我校相应的课程学分。
六、申请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2.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较好或熟识繁体字者优先考虑;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助精神,善与人沟通;
4.交换期满后返回母校继续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负担相关费用。
七、申请办法:
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择优录取。
八、申请材料:
1.填写“温州大学与台湾佛光大学学生交流项目报名表”(附件2);
2.大学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审核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5.个人所获证书、荣誉称号等复印件。
九、校内选拔程序:
学生向外事处提交申请材料;
3月25日 报名截止;
4月2 日 面试并确定推荐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月3 日 公示选拔结果;
4月7日 学生准备佛光大学所需材料;
4月15日 外事处向佛光大学发送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
5月— 佛光大学审核、批准,并通知我校最终入选名单;
学生开始办理赴台通行证、离校手续;
9月初 派出。
十、联系人:李老师
南校区行政楼601B
Tel:86596063
外事处(港澳台侨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
附件1:交换生申请说明.doc
附件2:交换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