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奖励我校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师生,知名校友王孝安先生捐资200万元设立“温州大学东海潮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基金”,依据《温州大学东海潮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基金实施办法》,决定开展温州大学第三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温州大学东海潮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基金实施办法》和《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二、时间安排
1、11月22日前提交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校团委办公室。
2、11月26日完成资格审查。
3、12月6日前组织专家评审。
4、完成评审后,在学校办公网、校团委网站公示。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推选本学院候选人。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上的学院(含研究生)推荐学生2名,教师2名;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下的学院(含研究生)推荐学生1名,教师1名。
四、报送要求
1、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申报材料中“科技创新成果”按级别高低列出不超过10项,获奖证书、专利、论文或课题请务必注明参评者排名次序。
2、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材料中填写的“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成果介绍”中请注明参评者作为指导教师的排名次序,成果数量不超过10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国仕,大学生活动中心团委办公室404室
附件:
1.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推荐表
2. 温州大学“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3、温州大学第三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4、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5、温州大学东海潮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基金实施办法
共青团温州大学委员会
温州大学发展联络处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