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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转】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 “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10-31   编辑:       阅读:[ ]次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根据《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试行)》(行政〔2011〕162号)和《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行政〔2011〕163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 “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学习标兵”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院推荐比例原则上为全院学生数的5‰以内;

2.“优良学风班”评选对象从温州大学2012/2013学年“优良学风班”立项达标的班级中推荐产生,学院推荐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班级总数的10%以内。

二、评选条件
参照 《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试行)》(行政〔2011〕162号)和《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行政〔2011〕163号)。

三、时间安排
1.“学习标兵”评选的时间安排
(1)1030日-11月12日,学院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位学生,对照评选条件广泛宣传动员并组织学生申报,根据评选程序,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将纸质和电子材料报学生处;
(2)11月旬,审核后,学生处举行“学习标兵”候选人公开演讲大会;

3)11旬,校学工委联评并将联评结果公示;

4)12月旬,学校发文表彰

5)12月旬,学校橱窗进行展示。
2.“优学风班”评选的时间安排
(1)1030日-11月12日,学院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上学期立项班级,各学院对申报班级材料进行审核,并充分征求该班级上学期三分之二以上任课老师的推荐意见,确定推荐立项达标班级参加学校评选,并将参评的纸质和电子材料报学生处;
(2)11月旬,审核后,学生处组织“优良学风班”参评班级进行公开演讲展示和现场答辩;

3)11旬,校学工委联评并将联评结果公示;
4)12月旬,学校发文表彰

5)12月旬,学校橱窗进行展示。
四、 报名材料要求
  1.申请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或班级主要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2.参选人或班级事迹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鼓励提交音像资料,增加事迹的直观性和生动性。
  3.参选人或班级1张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或班级事迹和精神风貌。

五、评选办法

1.学生自荐或学院推荐。

2.公开演讲:学生处对报送班级或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后,组织初选入围班级或学生进行公开演讲,陈述优秀事迹。

3.学校评选: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公开演讲成绩(占60%),进行联评(占40%)并确定入选班级或学生名单。

4.全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并发文。

六、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将“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班级学生当中,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和班级进行申报,班主任要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2.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立项班级,不能参加该学期的“优良学风班”评选;教师评学低于校平均分、学风检查、学业警告、考试纪律、学费缴纳等有负面评价记录的立项班级建议不推荐参加该学期的“优良学风班”评选。
3.“学习标兵”推荐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五名。二年级以上学生英语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音、体、美专业通过全国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外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至少两次获得二等(含)以上奖学金,且该学期获得一等奖学金。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并把申报和评选过程作为优化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联系人:潘莉莉老师 联系电话:86596067 665025(虚拟网)

学生处

2013年10月30

附件1:温州大学20122013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拟立项班级名单.xls

附件2:温州大学“学习标兵”申请表.doc

附件3: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申请表.doc

附件4:班级任课教师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5: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参考指标体系.doc

附件6: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参考指标体系.doc

附件7:2012-2013学年“学习标兵”参选人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8:2012-2013学年“优良学风班”参评班级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9:2012-2013学年“优良学风班”申报立项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