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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转)关于2013-2014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与经费使用的通知
日期:2013-09-09   编辑:       阅读:[ ]次

有关部门、各学区、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用好学校勤工助学基金,今后将在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保障性资助方面合理使用的基础上,切实增加用于技能帮扶等发展过程扶持以及奖学金等发展结果奖励资助方面的比重,更加凸显学校勤工助学基金的发展性资助功能。现就2013-2014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与经费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1、助人自助原则。借助勤工助学的资助方式,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食其力,帮助他们缓解经济压力。

2、因需设岗原则。根据单位缺编人数、新增工作内容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等实际需要设岗。

3、资助育人原则。通过勤工助学,着重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力更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奋发图强的精神。

二、岗位设置数量与经费使用

1、2013-2014学年,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个,工资支出(资助)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万元,并对各用工单位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参考数量与工资支出(资助)限额做了相应规定(详见附件4)。

2、各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总数分两部分:一是按照本院校本部学生总数的6%设置岗位(含教室卫生管理员岗位,参照《温州大学教室卫生管理办法(试行)》),用于安排本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勤工助学;二是按照本院校本部学生总数的1%设置岗位,用于择优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担任助理等。

3、各学区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总数,按照本学区校本部学生总数的1%设置岗位,其中部分岗位优先照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其余的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择优聘用助理。

4、机关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总数,按照本校学生总数的2%设置岗位数,根据各部门(含后勤集团、图书馆等)实际缺编数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酌情分配。

5、技能帮扶等发展过程扶持类勤工助学岗位(含学区学业辅导室岗位)设置总数,按照本校学生总数的1%设置岗位数。

6、临时性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总数,按照本校学生总数的1%设置岗位数。

三、岗位申报

1、以部门、学区、学院等为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申报单位,并指定本申报单位1名联系老师,具体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以及今后拟录用勤工助学学生名单上报、月工资单汇总报送和其他工作。

2、各申报单位于9月13日之前将纸质《温州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报送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电子文档发至QQ邮箱:395496414@qq.com(上学期末已经申报且无变更的,不必再报)。

四、其他说明

1、本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会将于9月下旬举办(具体通知另发),主要招聘对象为大一、大二、大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适当考虑大四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新一轮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之前,各用工单位继续延用上学年招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需调整个别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的,报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备案;参加教室卫生打扫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于第3周周一正式上岗,其他岗位学生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上岗,具体上岗时间自行安排。

2、专业教师因个人科研等需要而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助理的,学生勤工助学工资由教师本人支付。

3、本该由青年志愿者、学生干部等人员完成的工作,不设勤工助学岗位。

4、承担全校性服务工作的勤工助学岗位,不占用相关学院名额与经费,但由相关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包括岗位申报、聘用、培训、考核与工资发放等。

学生处

2013年9月5日

附件1 温州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xls

附件2 温州大学教室卫生管理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3 温州大学教室卫生管理办法(试行).rar

附件4 温州大学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参考数量与经费限额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