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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09级、10级本科生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4-16   编辑:       阅读:[ ]次

各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7246) 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范围

1.本次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包括读书报告、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实验室开放项目、学术讲座等类别。(具体详见附件1)。

2.各项成果与活动等必须为2012121日(上次学分认定截止时间)—2013412日间取得的成果。

二、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于419日前提出申请,凭有效证明材料填写《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查认定学分。

由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读书报告、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实验室开放项目等项目,不需要学生本人填表申请,由学院统一上报。

2.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予以审核,按照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要求修正学生申请学分,提出拟认学分,填写《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于426日报课外教育项目组织部门复核认定。

教务处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865980588058

学生处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方式:865960676067

团委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方式:865950715071

3.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于53日前认定项目及学分并对其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认定学分的主管部门务必在510日之前将《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865980588058

地址:南校区行政楼403A 电子邮箱:zhouling@wzu.edu.cn

5.学分录入与勘误:教务处教务科将公示后的课外教育项目学分材料统一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学分导入后,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及时查看导入信息,如发现不一致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学分认定部门进行核实,于517日将学分勘误材料送到教务处教务科予以纠正。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方式:865980918091)。

教务处、学生处、团委

2013416

附件1 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说明.doc

附件2 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doc

附件3 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 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