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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3-18   编辑:       阅读:[ ]次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校2013届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本科3年半学业成绩合格、专科(3+2)4年半学业成绩合格(含本学期补考成绩合格);

2、普通话合格(语文学科二甲以上、其他学科二乙以上);

3、体检合格;

4、思想品德合格。

三、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front/index.jsp

2、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3月29日—4月7日(注:错过网报就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3、网络报名注意事项

(1)网报认定机构:申请高中教师资格选“温州市教育局”;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选“瓯海区教育局”;

(2)网络报名信息要准确: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信息,如有错误则将无法更改教师资格证书的信息;

(3)申请任教学科:本科按专业学科填报、专科按专业方向填报,共有思想政治、语文、英语、数学、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心理学、通用技术等十五个科目;

(4)不能更改学科,跨学科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上传照片规格:宽114像素长156像素电子照片一张;文件名为身份证号的jpg格式,系统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文件;

(6)由于网报信息量大,注册时随时注意保存(传照片之前一定要保存)。

四、网络报名数据审核

1、审核时间:2013年4月10日—12日(审核工作由各学院负责);

2、审核地点:各学院学生科(学院确认点帐号与密码另行通知);

3、学业成绩、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等合格的学生填写 “待审核”;

4、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填写 “申请材料不全”。

五、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资格种类”栏: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分别填写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其余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填写高级中学教师;“申请任教学科”栏填写与网络报名一致;

(2)身份证复印件2份(粘贴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3)普通话测试等级复印件2份(粘贴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4)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2张粘贴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张黏贴于《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1张背后署名后上交,用于黏贴于《教师资格证书》)。

2、《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粘贴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并由学院盖章后体检。

3、《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交学院填写并盖章。

4、申请材料上交时间

2013年4月8日之前由班级收齐整理好(按班级学号依次排列)上交学院;学院于4月10—12日审核认定后,与《温州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花名册》一起报送到校就业工作处应中、高富春老师处(大学生活动中心B506、505室)。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材料不全”的毕业生请在拿到学历、普通话等相应材料的第一时间联系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屠老师(地址:温州市蒲中路155号,电话:88135682)、瓯海区教育局政工科黄老师(地址:瓯海区景山街道繁新路8号, 电话:88514139)。

2、在校研究生如需申请教师资格,直接到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报名。

3、2013届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如需申请教师资格,取得毕业证书后直接到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

就业工作处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