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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转)关于做好2012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与开学初助学解困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9-06   编辑:       阅读:[ ]次

各部门、各学区、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2012级新生顺利入学,确保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切实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证“绿色通道”畅通。各学院必须按照要求,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要在新生报到处设立“绿色通道”现场服务点,并明显摆放“绿色通道”标示,办理相应登记手续。各学区主动向各学院收集并汇总“绿色通道”入学情况,对每一位未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学区辅导员要逐一联系,了解具体原因,确保不让一名大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入学;要主动关心泥石流、洪涝等灾区学生的家庭受灾情况,为来自灾区的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要及时慰问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慰问金到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领取)。

二、扎实做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是实现应助尽助的前提,学生处已经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随同录取通知书寄给新生,请各学区大力宣传、解读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的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为86596031,接受咨询、投诉。

三、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的前提,务必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认定工作,各学区请遵照《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点)。学生处已经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随同录取通知书寄给新生,请各学区在新生报到后一周内收齐,此调查表是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依据。《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各学区自行酌情印发。

四、切实做好勤工助学工作。合理规划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尽最大可能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勤工助学岗位的需求。本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会将于9月下旬举办(具体通知另发),主要招聘对象为大一、大二、大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适当考虑大四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新一轮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之前,各用工单位继续延用上学年招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需调整个别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的,报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备案;参加教室卫生打扫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于第3周周一正式上岗,其他岗位学生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上岗,具体上岗时间自行安排。

各学院作为用工单位,具体勤工助学工作内容如同上学年,由学生科(辅导员)负责。

五、深入排摸学生暑假期间意外变故情况。各学区全面掌握学生暑假期间遭遇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情况,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认真填写《温州大学学生遭遇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于9月18日之前报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学校将酌情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附件1:温州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汇总表

附件2:温州大学学生遭遇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

附件3: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点)

附件4: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附件1 温州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汇总表.xls

附件2 温州大学学生遭遇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3 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点).doc

附件4 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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