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做好我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医疗保障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组织新生(包括研究生)学习《温州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确保学生清楚基本医疗保险知识,自愿参保。
2、上学期未完成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续保工作的,认真核对本单位上学年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名单(包括研究生),并将已经毕业、退学、退保的学生信息删除,其他参保学生(包括休学学生)的正确信息及时反馈(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到邮箱:395496414@qq.com)。
3、2011级新生以及其他上学年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本学年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填写《温州市区大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并按班级填写《温州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名单汇总表(新参保)》(学院存档)。学院填写《温州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名单汇总表(新参保)》(研究生单独汇总)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到邮箱:395496414@qq.com。
4、其他说明:
(1)如果上学年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信息中存在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将该生的信息删除,并重新填写《温州市区大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
(2)符合《温州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第4条规定的,须附相应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不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须写《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参保声明》(学院存档);
(4)研究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包括续保),需收50元保险费;
(5)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须在10月9日之前完成,并将相关材料和研究生保险费于10月9日之前保送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
附件1 温州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doc
附件2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参保声明.doc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