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分党委):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教书育人工作中创先争优,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度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
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参评对象、评选条件、评选名额和评选程序参照《关于印发〈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的通知》(党委〔2008〕20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比例为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名额分配见附件4)。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名额为10名(其中,瓯江学院、城市学院各2名),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名额为20名(其中,瓯江学院、城市学院各4名)。校本部学生数在1200人以下的学院,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各推荐1名,学生数在1200人以上的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1名,班主任推荐2名。独立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分别推荐2名和4名。
各党总支(分党委)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根据学年度教职工考核情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一般为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一般为学年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优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本单位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推荐人选。各党总支(分党委)推荐人选要分别填写《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温州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温州大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各一式3份,16K纸正反面打印(表样见附件1、2、3),同时附先进事迹材料1份。先进事迹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具体,文字精练(2000字以内)。学校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党总支(分党委)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进行审核。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对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最后人选。
各党总支(分党委)要高度重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把评选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在推荐评选中,要注重把教学科研中的先进分子、把热心学生学习、生活、就业工作的优秀分子、把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推荐优秀典型要避免轮流当选的情况,历次当选过的各类优秀典型可以再推荐。本次入选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将作为推荐省市相关优秀的候选人。
请各党总支(分党委)于10月9日前分别将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申报材料报校学工部,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相应邮箱。组织部联系人:谢坚,电话:86598036,邮箱:wdzzb@wzu.edu.cn;学工部联系人:郑琴洁,电话:86596025,邮箱:395272400@qq.com。
附件:
1.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一: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doc
2.温州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附件二:温州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doc
3.温州大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附件三:温州大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doc
4.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附件四: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doc